江苏省第十二届室内装饰设计大奖赛
发表部门:艺术学院 发表时间:2017-03-20
竞赛宗旨
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,坚持生态文明,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,大力推动设计创新,提高室内装饰的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;大力拓展设计的涵盖范围,聚焦消费、关注民生、关注幸福;大力促进设计交流与合作,增加设计人员的荣誉感,更加以奋发图强的精神为发展室内装饰作贡献。
竞赛主要内容
1、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实例或创意。
2、居民住宅室内设计实例或创意(含旧房装饰装修改造、新农村住宅、小户型商品房、保障性住房的室内设计)。
3、陈列展览室内设计实例或创意。
4、在校学生室内创意。
注:(1)上述范围内包括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,空间功能类别不限,总体设计或单一功能设计均可。
(2)“实例”指已完成工程,“创意”指实施的设计方案。
设计作品要求
1、参赛作品应包括效果图或实物照片(一般为3-6张)平面设计图及设计说明、图角等四部分组成。(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)。
2、参赛作品一律采用600×900mm轻质竖挂图板裱贴。其设计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,图角规格和具体要求见附图。
3、参展的作品一律要提供光盘(电子文件)格式jpg、分辩率不低于300Dpi。(参展作品图文版权归本届大奖赛组委会所有)。
1、职工组公共建筑、居民住宅、陈列展览室内装饰设计三个竞赛项目各设特等奖3个、一等奖10个、二等奖30个和三等奖、优秀奖若干(按参赛比例),给予奖励;荣获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、优秀奖的设计者发获奖证书,均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签印颁发。
2、职工组获特等奖项目的主设计者(每个项目第一作者)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和程序授予“江苏省技术能手”称号,晋升技师职业资格(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高级技师);由省总工会授予“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”荣誉称号。
3、学生设计竞赛,项目自选,设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20名、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若干。对获奖者均联合签印颁发获奖证书。对获一等奖的主设计者(毎个项目第一作者)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“室内装饰设计员”职业资格证书(三级)。
4、省大奖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,对宣传、组织送评、设计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
5、对获特等、一等、二等奖的作品,编入《江苏省第十二届室内装饰设计大奖赛获奖作品集》出版(按照送评时提供的光盘)。
1、启动阶段。4月1日-10月10日,下发大赛文件,开展赛事的宣传工作和准备工作。
2、申报和送评方式。送评方式:各市(含计划单列市)装饰装修协会、装饰装修办公室和各市成立的竞赛组织机构可以集中送评,也可以由送评单位或作者直接送评;省直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可直接送评。
送评时间和地点:从10月10日起至10月20日接收送评作品,过时无效;送评地点:南京市湖南路181号(汇鸿国际商厦)11楼,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,邮编:210009。
3、评比阶段。10月22日-10月31日,由大奖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,并审定获奖类别、名次。
4、总结阶段。11月,大奖赛组委会开展表彰活动,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(具体时间另行安排)。出版《江苏省第十二届室内装饰设计大赛获奖作品集》。组织获奖作品对外巡回展出。